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倪方圆
6月5日,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泰安市泰山区价可议百货超市销售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案。
案件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价可议百货超市销售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泰山市监不罚字〔〕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价可议百货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DHAKQ41,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泰安市泰山区价可议百货超市销售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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